简单的介绍一下马尔克斯所有的作品

拉美文学,狗才看保罗科埃略

先讲一下,马尔克斯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写的故事很有意思,他的故事写得更有意思。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总有人在问老马那篇文章写了什么值不值得看书值不值得买,当然我这种厨子肯定是不用想这种问题的直接买买买全部都买就对了,不过对不上电波的就得谨慎买了。

枯枝败叶

马尔克斯最早的长篇小说,这篇小说有很多实验性写作的味道在里面,笔法倒是已经初见成熟了。

故事主要讲的是,老上校爷孙三人出席一个行事放浪而被村民所排斥的医生的葬礼,通过三个人不同的视角和回忆,在葬礼的这段时间里面讲述了以前医生的故事。

比起故事也许还是写这篇小说的手法更有意思,马尔克斯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用了相当前卫的写法,人称和时间被揉碎混淆在了一起。在上一段里面故事的讲述者还是老上校的女儿,她在控诉她父亲为什么要遵从以前一个虚无缥缈的诺言去操办这个罪人的葬礼;然后下一段又变成了老上校的外孙的视角,很天真烂漫的那种,讲不知道为什么村里人都不来窝好无聊啊;最后又变成了老上校的视角,支支吾吾的谈两句当年发生了什么,又好像有所隐瞒。而时间也在他们的叙事之中反复跳跃,上一段讲的还是葬礼上的事情,下一段讲的就是村民们怎么在医生和他的姘头背后指指点点,再下一段又变成了医生刚来镇子上靠他的医术救人。

在视角的交替切换时间的反复跳跃中,村民们对下葬的医生的态度是怎么从深孚众望向深负众望改变的,医生当年做了什么他的身上又发生了什么,这几个谜团在交替的叙述中层层抽丝剥茧,最后读者逐渐抵达真相。

顺便提一下这个故事的背景,马尔克斯在报社工作的时候一直说想写一篇叫做《家》的小说,每天向他的熟人讲一下里面的人物啊剧情啊什么的,如果你懂得一点galgame你会发现这个和《樱之诗》发售之前的故事是何其相似,然后马尔克斯果然咕咕咕了那篇不存在的小说,到最后写出来的就是这篇《枯枝败叶》。后来那篇《家》里面的很多设定被用在了《百年孤独》里面。想想这两本小说之间跨度十年,樱之诗跳票也是十年(两份的跳票重叠在一起),世界真奇妙啊。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

这篇小说的结尾是一种含泪的幽默,相信我,拿到这本小说绝对不要先去看那个结尾。 上校曾经是一个年轻的军人,为国家打过大大小小很多场战争,但是他实在是太年轻了,以至于其他所有的军官都死掉了他还一身孑然的活在这个国家里,伸出手问国家要养老金。他一方面在这个等国家发下养老金的漫长的等待中耗尽了他的岁月,另一方面又执拗的相信只要下个月保险金总会到的,最后连生活都难以维系。

这篇不长。

蓝狗的眼睛

不怎么好看,不是我这样的厨子就别看了。

马尔克斯的一本短篇集子,收录的是他在1947到1955之间的短篇,也就是他在《枯枝败叶》写出来之前登在报纸上的几篇,1947年的时候他才二十岁,和我一个岁数,虽然比我写的好但是实话实说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嘛(笑)

如果要看的话我推荐一下我喜欢的这几篇:《蓝狗的眼睛》、《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这两篇我挺喜欢,还有一篇《伊丽莎白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也还不错,本来是另一篇小说里面的一段,但是老马感觉和那篇小说味道不太合,就砍掉了,又舍不得,就放在这个集子里面。

恶时辰

马尔克斯最早拿文学奖的小说,挺棒的。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最好联系一下当时哥伦比亚的局势,真的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一个又一个独裁者上台又推翻你方唱罢我登场,这篇小说就是在这个背景下面写的。

一个小镇的毒菜镇长,发现有人贴匿名贴黑他黑ZF,然后他开始用尽一切手段去调查去阻止,什么到处打听啊宵禁啊,匿名贴越禁止贴得越凶,事态越调查越剧烈。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故事。

其实马尔克斯的大部分小说是没有魔幻色彩的,这篇也没有。但是这篇更厉害的是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用传统手法写作的小说,没有复杂的意识流啊时间跳跃啊什么的,就是照着线性时间这么写下来。但你以为这篇小说就很简单了?他用寥寥数笔,就把当时镇子表面看上去很平静但是暗中却已经波涛汹涌的状况写活了,真的是厉害。

礼拜二午睡时刻

把其中一篇短篇的名字拿出来给整个集子命名的短篇集子。原来的名字应该是《格兰德大妈的葬礼》,这个权力滔天的毒菜者大妈估计是拉美最著名的文学形象之一了吧。然后到了中国用了《礼拜二午睡时刻》来作为这个短篇集的名字,我高中语文选修教材有一本是人教版的外国文学鉴赏,就用了这篇,也是很棒的作品。

水平比起上一本短篇集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百年孤独

重头戏,马尔克斯最著名的作品,拉丁美洲文学爆炸的先驱,全世界都享有盛名的小说,文艺青年不读可以直接去世的神作,许多人眼中死活读不下去的小说(实际上他还有不少更恶心的,觉得这本读不下去实在是图样图森破),用七代人的生活写尽了百年间拉美的变更,写尽了铭刻在这篇土地的孤独。

情节太长懒的概括了,看这个小说一个难点是经常动不动就名字一样,区分不开。当然实际上作者这么写就不是为了让你区分的,你会发现几代人不仅名字一样,性格命运也都差不多。作者故意的,分不清的当成一个人就行了。

世上最美的溺水者

一个集子,前面两篇还是三篇是短篇,最后一篇就占了整本书一半多的厚度,有点么篇幅的。这个集子里面的内容都有点魔幻。

这本书本来应该是叫做《难以置信的悲惨故事——纯真的埃伦蒂拉和残忍的祖母》,实际上也就是那个有点么长的最后一篇的标题,我挺喜欢这一篇,狠心的祖母强迫她的孙女——加勒比海最美丽的美少女去当妓女,而“当然是选择原谅她”的恋人为了救她,歇斯底里的叫声可以穿透数十里传入她的耳朵里。

而前面两篇短的小说也大抵是这么魔幻的小说,不过没这篇这么忧伤就是了。头一篇《世界上最美的溺水者》是讲一群村民捞到了世界上最美丽的溺水者,他的尸体漂洋过海不曾腐烂,任何人看见他的尸体都会感叹他是上帝最美丽的造物,最后他们好好的给他打扮了一番,用村民的而不是外乡人的规格给他举办了葬礼然后把他放回了水里,让他继续去寻找他的家乡去了。《巨翅老人》讲的则是连着好几天下了暴雨,最后有一个年迈的天使落在了泥泞的庭院里的故事。

族长的秋天

有几个别的翻译,什么族长的没落家长的没落之类的,反正都是一个意思。

我心目中马尔克斯最牛逼的代表作,尽管他自己不这么觉得。在这篇小说里面马尔克斯用一种诗一样的语言,回环往复,一唱三叹,讲了一个毒菜者无所不能却又无比寂寞的一生。

这篇小说我怎么讲都是苍白的,因为我再怎么讲就只能讲他的情节讲他的人物,而这篇小说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其语言和创作的手法,这种是讲不来的,最好你自己去看。

我看的时候是就好像是阿基米德发现浮力光屁股就跑出来了一样兴奋,但这是对于对路子的人而言的,不对路的人看这篇小说估计会很痛苦。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本小说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如有雷同,这TM就对了。

马尔克斯早年一个朋友被杀害,然后他一直想根据这个故事写一篇小说,被他妈妈拦下来了,等到所有的当事人都去世了他才终于把这个故事写了出来。

故事大概就是,一个姑娘因为不是处的了,然后未婚夫就没有选择原谅她,要退婚,姑娘被娘家的人逼问出来夺走她贞洁的人名唤某某某,然后这俩姑娘的哥哥手里提着菜刀在街上看见个人就说我要砍死他你快点拦住我报警最好,结果所有人都在当看客,最后眼睁睁的看着这桩凶杀案发生在他们眼前。

马尔克斯自己很喜欢这一篇小说,我读着吧是感觉稀松平常读不出精妙。这是自然,我要是有他这么牛逼我就当作家去了。也许这就是大巧若拙吧。

番石榴飘香

他和一个记者朋友的谈话录。厨子才看的东西,就想看看小说的话没什么必要看。

里面有一些关于他自己的有趣的小故事,举个例子:他写百年孤独的时候身上穷的叮当响,老婆就天天拿家里的东西出去典当,最后小说终于写好了,结果没钱寄给出版社,没办法只能寄出去版本,结果手忙脚乱之下寄出去的那半本是下半本。。。结果因为这个小说实在是太好,编辑直接把稿费预支给他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

这本小说我很喜欢,几乎塑造了我的爱情观。我还喜欢别的几本讲爱情的小说都列在这里,有兴趣可以看看:《蒂凡尼的早餐》,《情人》。

阿里萨在他的年轻时代爱上了费尔米娜,用了你能想到最浪漫的方法去追求她,几乎就追求到手的时候,她嫁给了医生乌尔比诺。阿里萨的这段恋情非但没有因此熄灭,反而持续了半个世纪,在这半个世纪里面他和许多女人上过床,可是最魂牵梦萦的依然是费尔米娜,最后当他们俩都已经九十多岁的时候,医生意外的摔死了,葬礼第二天他就寄去了情书。最后他们一起登上了游船,在河上结合,他们的船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色旗帜,不再会有码头会允许他们停靠,她问他那我们要漂到何时他说永远。

顺便讲个段子,你要是看小说最前面那里你会以为是在讲医生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事实上马尔克斯一开始就是打算这么写的。。。然而他的手稿中间丢了一次就直接改了写作大纲,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个故事。

迷宫里的将军

这本书讲了南美解放者玻利瓦尔在南美最后的一段旅程,造访了许多见证了当年他的奋斗的城市,最后遗憾的去了大西洋的彼岸。

玻利瓦尔将军对中国的读者可能有点陌生,我刚开始看这个小说的时候感觉就是没头没尾的一个叫做玻利瓦尔的人开始沿河旅行,这个人是谁不知道这个人干了什么也不知道,但是实际上要是拉美的人都知道这号人:他为拉美的解放奋斗了一生,把自由的理念深深的植入了每个拉美人的心中,但是随后拉美军阀并起,似乎他太过于强调自由,使得拉美人都忘记了团结。你要是不懂这个背景的话可能就得稀里糊涂的看个半本,才能从小说中对他的评价里面推测出来。

梦中的欢快葬礼与十二个异乡故事

很有意思的短篇集。之前书名翻译的是朝圣,后来改成了异乡,这是他写的时候的一个诡计,因为在西班牙语里面是同一个词。

头一篇就是他梦到了自己的葬礼,好多许久未见或者是以前已经闹崩的朋友欢聚一堂,大家又唱又跳可开心了,从来没有这么幸福的事情,两份的快乐叠加在一起。但是到最后终于散场,大家都纷纷离去,他也想走但是被朋友拦下,说你是这里唯一一个不能走的。

爱情和其他魔鬼

序言里面写了当地的一个故事,说是被魔鬼附身的女孩死掉之后头发还会继续生长,然后某天考古挖出来一个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的女尸,然后正文里面就是关于那个死去的女孩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了。

怎么讲呢,这篇小说还是挺棒的,依旧是魔幻现实的写法,高中的时候看完拿给同学,他一回头就给缴走了QAQ

顺便,我很喜欢书的腰封上面的这段话

这些天里,女孩问过他,是不是真的像歌里唱的那样,爱情能战胜一切。 “没错,”他答道,“可你最好别信。”

活着为了讲述

自传,讲了他的写作之路。

我前面提到的许多段子要么在番石榴飘香里面要么在这本书里面。

“要么写作,要么死去”

苦妓回忆录

老马写到这本书的时候岁数有点老了,语言依旧美丽,笔力不比当年。

讲的是一个九十岁的男人在他生日那天去点了一只处女乐呵乐呵,结果糟糕的是他非但没能下得去屌乐呵成,还爱上了那个可怜的女孩。于是他对着女孩月光下的脊背思考起他荒唐而孤独的一生。

我不是来这里演讲的

他的演讲集。

头一篇是他高中毕业时候的演讲,也是这个标题的出处,那篇演讲稀松平常,不见得比什么国旗下演讲能高到哪里去,通篇就是在罗列优秀校友的名字(笑)。但是后面许多他在文学奖得奖时候的演讲之类的就挺有意思了,那篇诺贝尔奖领奖的演讲尤其有意思。不过也不长,你可以直接在网上搜,不见得非要买书。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Built with Hugo
主题 StackJimmy 设计